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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動物及動物產品輸入檢疫條件」第6點第3項第3款規定,來自動物傳染病疫區之動物產品禁止輸入,但符合經高溫滅菌罐製要件之動物產品除外。但不包括來自牛海綿狀腦病發生國家(地區)含有源自反芻動物成分且供飼料用之產品。 *真心建議:因產品是否屬「罐頭」不易判定,若搞不清楚什麼是罐頭,請不要攜帶,或者是乾脆不要帶肉類罐頭回台灣最好! *貼心建議:已經攜帶,但不確定是否符合罐頭定義,請至檢疫櫃檯主動出示產品洽詢,以免受罰。(拿行李後出大廳前,走紅色的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