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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112-07-31
只要打一通檢舉電話或上網或以書面寄至臺北市稅捐處或財政部臺北國稅局就有機會得到最高檢舉獎金新臺幣480萬元!不過一定要用真實姓名並填寫身分證統一編號及住址,您也不必擔心身分會曝光,稅捐機關會絕對保守秘密。 檢舉逃漏稅一定要事證很明確,例如檢舉工程合約書漏未貼印花稅票,則需要有工程合約書正本;檢舉房屋出租使用而出租人的房屋稅和地價稅仍然按自住稅率課稅,則需有房屋租賃契約書等證明文件。檢舉案件經稅捐機關查證屬實後,逃漏稅的人也已經繳清罰鍰確定,那麼每1案您就可以獲得罰鍰金額20%的獎金。最高還可以達到新臺幣480萬元喔,為了租稅公平正義及獎金,心動不如馬上行動吧!
檢舉方式
地方稅(臺北市稅捐稽徵處)
國稅(財政部臺北國稅局)
電話檢舉
(02)23949211轉573
(02)23756159
(02)23702652
書面檢舉
臺北市北平東路7-2號
臺北市中華路1段2號
網路檢舉
網址https://tpctax.gov.taipei/
首頁/意見交流/檢舉逃漏稅信箱
網址 https://www.ntbt.gov.tw/
首頁/服務園地/民意交流/意見信箱/檢舉逃漏稅信箱
領取檢舉逃漏稅獎金是有條件的!
財政部臺北市國稅局表示,邇來有檢舉人詢問檢舉逃漏稅是否有獎金可領?檢舉逃漏稅是有機會拿獎金的,但是必須經稅捐稽徵機關查獲違章漏稅屬實,經裁處罰鍰處分確定,且須受處分人繳清罰鍰後,才能分得檢舉獎金。
該局說明,只要提供被檢舉人名稱、地址和可供偵查的具體逃漏稅之資料及線索,因而查獲違章漏稅者,檢舉人即可依「財務罰鍰給獎分配辦法」獲得檢舉獎金。有些民眾以為凡提出檢舉者必有獎金可領,其實依照「財務罰鍰給獎分配辦法」、「各級稽徵機關處理違章漏稅及檢舉作業要點」的規定,檢舉案件經過受理、稽查、審理的過程,在確定違章漏稅屬實,並作成裁罰處分,還必須等裁罰處分確定(含行政救濟確定),受處分人繳清罰鍰後,稅捐機關才能分配罰鍰獎金給具名檢舉的檢舉人。
該局指出,檢舉人蒐集被檢舉人實際交易之帳冊,或交易相關資料如合約、訂貨單、出貨單、送貨單、簽收單、收款或(個人、人頭)銀行帳戶資料;最近許多檢舉案例中,部分是從網路上查得的商家資料,因無明確的逃漏稅事證,或是零星交易之漏開發票事件,因該逃漏稅額小,依稅務違章案件減免處罰標準而免於科處罰鍰。
該局進一步表示,無論檢舉結果有無查獲逃漏稅,都十分感謝熱心民眾勇於檢舉不法維護租稅公平。
資料來源:財政部臺北市國稅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