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識庫
如需移除,請網站管理者移除.
1580
主題:
按言論自由為憲法所保障之人民基本權,法律固應予以最大限度之維護。惟惡意散布謠言,傳播不實之言論,反足以破壞憲法所保障之基本權,依憲法第23條規定,自應予合理之限制。而刑法第310條之誹謗罪之處罰規定,即屬法律對於非法言論所加之限制。又司法院大法官釋字第509號解釋、憲法法庭112年憲判字第8號判決意旨明確揭示行為人縱不能證明其言論內容為真實,然如於言論發表前確經合理查證程序,依所取得之證據資料,客觀上可合理相信其言論內容為真實者,因欠缺犯罪故意,即不得遽以誹謗罪相繩,亦即採取「真正惡意原則」。
發佈者:
terry8899@grapes.tw
文章編號:1580
2023-07-27 19:10:02
來自:
219.85.0.32
 
回覆
所有程式與圖片和影片版權皆歸原作者,出版商,製造商所有,若有侵權請來信告知,謝謝。
如需移除,請網站管理者移除.